注冊公司時,往往都需要先進行公司核名,比如在北京注冊公司,先要到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進行公司名稱預先核準,核準通過后才能進行正式的注冊。那么在北京注冊公司哪些名稱不能用呢?
(1)有損于國家、社會公共利益的;
(2)帶有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家”、“國際”字詞,縣級以上行政區(qū)劃的;
(3)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;
(4)外國國家(地區(qū))名稱、國際組織名稱;
(5)黨名稱、黨政軍機關名稱、群眾組織名稱、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、部隊番號;
(6) 違反社會公序良俗,不尊重民族、宗教習俗的;
(7)漢語拼音、字母、外國文字、標點符號;
(7)不符合國家規(guī)范的語言文字;
(8)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禁止的其他內容和文字。